綠建築法規優化 今年1月1日上路

內政部為積極推動維護生態環境之綠建築,落實建築物節約能源,減少環境污染與衝擊,自93年修正發布建築技術規則增訂綠建築基準專章,要求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進行綠建築規劃設計,並採循序漸進方式推動,以兼顧實務執行之可行性。為進一步強化現行綠建築法規,內政部於108年8月19日修正綠建築基準專章,並於同年12月修正發布各項設計技術規範,因上述規定大幅修正,為利業界開發電腦輔助軟體或系統執行綠建築運算作業,給予緩衝實施時間,訂於110年1月1日施行。

提升空間品質,裝修限用綠建材比率再提高
內政部表示,政府從93年建立綠建材標章認證制度,10多年來,綠建材技術已趨於成熟,且材料供應量增加,故這次修正綠建築基準專章,再提高建物裝修面積綠建材使用率的下限,室內從45%提高至60%、室外從10%提高至20%,落實建築物節能、減碳及減廢。

建築節能法規再進化,新增高海拔地區規定
內政部指出,這次修法也將月臺、運動設施等半戶外空間納為管制屋頂隔熱的範圍,讓新建月臺等不再因屋頂隔熱不佳造成令人燠熱難耐的情況。此外,除了以往考量低海拔建物空調冷房耗能外,這次也新增管制海拔800公尺以上地區建築物外牆的保溫隔熱效果,以符合較高海拔地區保溫採暖的耗能需求。另考量現行建築物常見複合用途的使用趨勢,這次修法也依照建築物各空間空調耗能的使用特性,重新分類,並依據新的氣象資料,更新各地區外殼耗能量計算標準,讓節能法規更貼近實際與本土化。

內政部這次大幅修正各項設計技術規範,包括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,從7部整併為1部,及修正綠建材、建築基地綠化、建築基地保水等3部設計技術規範。上述各項法令已公開於內政部營建署網站「首頁(左側)/政府資訊公開 /主動公開資訊/中央法規」內,歡迎民眾上網瀏覽查詢,如有疑問,歡迎向內政部營建署洽詢。